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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6日发布《关于公布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及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的网上评教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结果的查询

(一)查询方法

在校园网主页的“工大教学”中,选择“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或在校园网主页的“组织机构”中,选择“行政部门”中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进入“监控与评估”菜单中登录。选择“教师”身份,编号和登陆密码均为您的教师号(请及时修改密码),选择“评测查询”,即可查到本人的教学效果。

(二)评价成绩核算方法

1.单科成绩=学生评价×0.5+校督导×0.2+院督导×0.3

学期成绩=n门单科成绩课程之和/n(即每个教师所教课程之和的平均值)。

2.教师所担任课程属于以下几种情况仅评价,没有评价等级(不排名):

(1)每门课程若缺学生评价成绩;

(2)校督导、院督导都没有评价成绩;

(3)见习教师(各教学单位需在网上管理端的“教师管理”中注明是否为“新教师”)。

二、学期优秀教学效果奖评定

各教学单位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效果评定为“优秀”的教师中,按任课教师人数5%比例推荐若干名教师参评“学期优秀教学效果奖”,推荐名单按先后顺序列表。

三、学年课堂教学质量等级评定:

1.各教学单位根据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评定出每位任课教师2012-2013学年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

2.各教学单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管理端中的“报表管理”菜单的“最终评价历史成绩表”中选择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生成2012-2013学年教师综合评价成绩,导出EXCEL表,编辑本学院(部)教师学年课堂教学质量等级报表,学院盖章10月22日交到监控科。

3.一学年没有任何评价成绩的教师,由学院(部)开会研究确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级(注:按自然班授课的教师两学期没有任何评价成绩,学年教学效果不能评优。)

四、具体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教师本人进入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查询,查询后教师若有疑问请于10月17日16:30前到教学质量监控科核对。(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6楼628室,联系人:周子明,电话:85717367)

2.各教学单位将“学期优秀教学效果奖”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科,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16:30前。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以上各项工作,确保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的公平、公正、公开。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13年9月26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公布长春工业大学第三次教育技术课题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2013年9月26日发布《关于表彰长春工业大学2011-2013学年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