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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长春工业大学院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化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我校于2013年6月20日—2013年7月24日,对全校19个院级教学单位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根据《关于印发< 长春工业大学院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春工大教字〔2013〕21号)和《关于开展长春工业大学院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的通知》(长春工大教字〔2013〕2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各单位自评和相关部门审核数据的基础之上,校专家组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各教学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结果详见附件)。

希望各教学单位能够以此次评价结果为依据,总结成绩与经验,查找差距与不足,尤其要认真分析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扎实深入的推进本科教学工作,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院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结果汇总

长春工业大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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