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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3-2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为保证复试过程的公证、公平和公开,根据上级及学校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特制定细则:

一、复试方式

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由学院组织的专家组进行考核及评分。

笔试科目按专业设置,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笔试科目:“化学反应工程”。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笔试科目:“高分子材料学”

笔试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50分。

口试主要了解学生的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实力。

口试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时间为3-5分钟,

口试成绩100分。

二、复试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基本素质占20分:考查考生政治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奖惩情况。

2、外语水平占20分: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

3、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30分: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了解本科期间的学习、奖励情况。

4、综合能力占3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潜能和素质。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根据专业课成绩及面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专业课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2、提前一天报到。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化学工程学院(化工楼)414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716463

3、有特殊情况的考生,提前与办公室联系。

4、其它内容参见学校网站关于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

20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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