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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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1-08-28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化工学院实际,制定化工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及时研究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按时参加学院党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支部工作。

2、负责本支部党员、教工、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学院党委组织、教育、管理、临督本支部党员,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校院党政的各项决定;定期主持召开支部会议,研究有关问题;负责本部门职工、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本部门党员、教职工、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3、负责支部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和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检查支部和党员对上级党组织布置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要求入党同志的培养、推荐和组织发展工作。

4、积极支持本部门的各项工作。配合教研室主任的工作,团结和带领教职学工共同搞好教学、科研工作;参与研究本部门有关问题;及时了解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完成学院党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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