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奖励教学一线优秀教师,贯彻落实《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年第五届教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具体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1.推荐条件。请各位参评教师详细参照《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长春工大教字[2020]号)所列评选条件,积极进行申报。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的限制名额进行推荐上报,不可超过推荐名额限制。
2.推荐程序。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遵循文件中所列评选程序,先对申报的教师的评选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之后进行单位内部评审,务必按照评审结果进行推荐,推荐之前必须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报送候选人材料的同时请将单位推荐公示结果盖章上报备查。
3.推荐材料。候选人需登录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网站下载《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优秀教师奖申请表》,盖章后上报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评价科。
4.推荐时间。各教学单位请于2021年3月8日下班前将学院推荐参评候选人表和候选人申请表纸介材料(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评价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QQ2344062。
5.联系方式。电话:85717336;联系人:张宇。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1.doc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