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发布《2025年度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7    作者:     来源:化工学院    点击:

各有关单位:

  长春市科技局《2025年度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指南》已发布,具体申报安排如下:

 一、申报单位

  国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在项目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二)与发榜单位不是隶属关系、不是关联方,且双方未就榜单任务开展研发;

  (三)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公共信用记录、无违反科研诚信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且应在项目执行期内在职,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科研失信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项目揭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申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送,均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一)网上申报。揭榜单位在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注册、登录后,网上填报《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下载填写《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文本(发榜方填写信息不能修改),与相关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域外揭榜单位需同时将推荐单位正式推荐文件扫描上传系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7:00。

(二)纸件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系统受理后,申报人下载打印《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于2025年9月22日下班前保送至科学研究处,联系人:宫鸿,85716500。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

  (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三)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知识产权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术标准,实验室、生产线、关键设备图片等;企业揭榜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须与向税务部门申报数据保持一致,报告应按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验证,验证后报告每页均印有验证二维码);

  (四)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学术著作、论文等首页;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学术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五)如有参加单位的,还需提供揭榜单位与参加单位的合作协议。

  五、限项规定

揭榜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研发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有在研的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揭榜挂帅”揭榜项目。


附件:2025年度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发榜项目榜单


科学研究处

2025年8月27日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关于发布《三江实验室2025年度首批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