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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导师责任的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0-11-26    作者:化工学院     来源:    点击:

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

导师责任的相关规定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直接体现研究生培养过程和质量的重要依据,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论文必须经过导师认真审核。如存在导师把关不严的情况,造成研究生培养或学位论文质量不过关的情况,导师必须承担相关责任。以下几种情况,说明导师对学生的研究过程培养投入不足,论文质量和答辩审核过程把关不严,需要承担相关责任。1)学位论文形式审查不通过。2)学位论文外审意见为“论文需做较大修改,不同意答辩”。3)学生因论文内容不足或无相关发表成果,造成无法按时申请答辩,延期时间达到或超过1年。

1.在论文形式审查的过程中,如连续2年内,同一导师名下学生,出现2人次及以上形式审查不通过,或者外审论文结果为“论文需做较大修改,不同意答辩”的情况,造成答辩延期的,导师第二年度的招生名额在原来规定的数量基础上,减少1个招生名额。

2.除因学生个人学分原因外,学生论文内容或无相关发表成果,造成无法按时申请答辩,延期时间达到和超过1年的。每出现1人次,导师第二年度的招生名额在原来规定的数量基础上,减少1个招生名额。

3.2020年度开始,按照新的研究生毕业申请答辩成果要求,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和质量由导师负责把关。在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时,如没有任何符合要求的发表成果,导师认为该生已经达到毕业要求,填写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送审和答辩。在后续的论文形式审查中出现论文质量不过关、论文预答辩不通过、论文外审意见为“论文需做较大修改,不同意答辩”或答辩不能通过的,该导师在下一年度,停止招生资格一年。

化学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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